业务公告
2024.08.28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,2018)和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,公告2018年48号)等法规要求和规定,现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。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(南段)
建设地点: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大铲湾港区,珠江口伶仃洋矾石水道东南部、深圳市南头半岛西侧,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北侧。
建设内容:建设2个20万吨级集装箱船泊位,岸线总长955.53m,陆域总面积约52.3万m2,码头年设计吞吐量200万TEU,主要布置码头前沿作业区、集装箱堆场(含危险货物堆场)、道路、配套区等。
二、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和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
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: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,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
公众如需查阅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,可直接与本单位联系。
三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建设单位:安速捷码头仓储服务(深圳)有限公司
联系人:方旭东
联系电话:13728806266
邮箱地址:fangxudong@cmhk.com
联系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南山蛇口港湾大道西港4路蛇口集装箱码头SCT行政大楼
环评单位: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工
联系电话:0755-23919434
邮箱地址:hanyuhuanjing@163.com
联系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
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公众意见表统一命名为:姓名+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(南段)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,来信请注明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(南段)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。
附件:
1.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(南段)环境影响报告书-征求意见稿.pdf
2.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(南段)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doc
安速捷码头仓储服务(深圳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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